法音普薰集—如何得到第一等的福報? (第二三O集) 2000/8/25 新加坡淨宗學會(節錄自佛說十善業道經19-014-0057集) 檔名:29-511-0230
幫助別人,好的榜樣不能不做,別人不肯做的我要做,絕不能為自己。儒家《禮記.曲禮》裡面教導我們:「安安而能遷。」這是什麼?你有福報,你身也安、心也安,你的日子可以過得很舒服、很自在;別人有痛苦,我就要捨棄自己的安居,為苦難人去奔波。不能說:「我自己這個生活環境非常安逸,我為什麼要捨棄?我為什麼過這些苦日子?過這個苦日子,人家聽我教導那還好,不聽教導,那我不就冤枉嗎?」人家聽要教,不聽也要教,什麼樣的苦難、什麼樣的折磨都要受,捨己為人。所以一定要懂這個道理。你的果報,這是捨離貪欲,也就是捨棄自己的安樂,五種自在裡第一種,『三業自在』。「三業」是身、語、意。身無病,身自在;口業清淨;意業充滿智慧,不生煩惱;三業自在。『諸根具足』,身體健康,沒有缺陷,這是第一等的福報。佛家講的「清福」,就是這八個字。這一段我們就講到此地。明天再跟諸位講第二個自在,『財物自在』,有求必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