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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戒相經箋要—若居士以盜心取經卷  悟道法師主講  (第二十九集)  2009/10/21  中國山東省海島金山寺  檔名:WD11-003-0029

  《五戒相經箋要》。佛陀教育網路學院的同學,大家好,阿彌陀佛!請放掌。我們上一次跟大家一起學習到不盜這條戒,在經文我們學習到偷盜舍利,我們現在請看經文:

  經【若有居士以盜心偷舍利。犯中可悔。】

  下面有《箋》:

  箋【不可計價值故。】

  經【若以恭敬心而作是念。佛亦我師。清淨心取者。無犯。】

  到這裡是一段。這一段是『若有居士』,假若,這是假設的言詞,受了三皈五戒的居士,『以盜心偷舍利』,是犯中可悔罪。我們上一次學習到這一段,這一段就是以偷盜的心去偷舍利。舍利,在我們佛門可以說佛弟子都知道有舍利,大家對舍利也非常的恭敬。在中國,有三個地方,藏有佛的舍利。舍利是印度話,翻成中文叫做身骨,或者靈骨,它有堅固的意思,所以舍利子又叫堅固子。

  在印光祖師《文鈔菁華錄》裡面也有開示,有關舍利這方面的問答。在《文鈔菁華錄》講:「舍利乃修行人戒定慧力所成,非煉精氣神所成。非特死而燒之,其身肉骨發變為舍利。當知舍利,乃道力所成。丹家不知所以,妄臆是精氣神之所煉耳。」《文鈔菁華錄》給我們開示,舍利是怎麼來的,祖師給我們說明,舍利是修行人戒定慧的道力所成就的。是戒定慧力,不是煉精氣神所煉成的,煉精氣神是道家的說法。實際上,舍利不是我們身體裡面精氣神去煉的,不是。舍利,因為它「非特死而燒之,其身肉骨發變為舍利」,舍利不是因為我們這個身體的肉,我們身體的骨頭或者毛髮,燒了之後變成舍利的,不是這個。「當知舍利乃道力所成」,是修戒定慧的道力凝聚而成的;不是從我們身體的肉、骨頭,或者毛髮去燒燒,變成舍利的,不是的,它是戒定慧所成的。

  因此現在很多人在研究舍利。早年我剛出家的時候,佛門也盛傳,有一些高僧大德,在家出家都有,往生之後燒出舍利。當時有一些醫學界的,就提出一個看法說,舍利,可能是出家人都吃素,豆腐吃太多了,有腎結石、膀胱結石。他說舍利就是腎結石、膀胱結石,我們聽到這些報導,就知道這都是外行的。因為舍利不是我們身體來的,是修行戒定慧的道力,呈現出來的。所以真正的舍利子,你用鐵錘敲,它敲不碎的。如果你說燒出舍利子,手拿來一捏就碎了,那不是真的舍利子。舍利又叫堅固子,鐵錘敲不碎的,你可以想像它的堅硬度有多麼的堅硬,所以才叫舍利。當然,舍利是修行成就的,不是像道家(丹家就是我們中國道家煉丹)煉丹,煉精化氣,煉氣化神,煉這個精氣神,不是的,這一點祖師也給我們說明。

  舍利的種類也非常之多,也是一種感應。有人念佛,念一念,他的嘴巴就出了舍利。過去有人刺繡《龍舒淨土文》,針頭就出舍利了。古時候有大德高僧,他在沐浴、在洗澡,都洗出舍利出來了。還有一個禪宗的大德,他剃頭髮,頭髮一剃下來,都變成舍利。這個是修行道力所感應的。因此舍利,除了佛菩薩往生之後焚化,大家可以去撿到舍利;但是在平常,還沒有往生,也會有舍利。一九九O年我第一次到北京,去看黃念祖老居士。黃老居士就跟我講,當年夏蓮居老居士在世的時候,領眾念佛打佛七。他說那一次佛七有四十幾個人,那一次佛七感應到拜墊都有舍利。從這個地方,我們就可以很明確的知道,舍利是修行道力所成就的。

  此地講居士以盜心偷盜佛的舍利,這個犯偷盜戒了,你受了三皈五戒就不能偷盜的。偷盜當然就犯戒,偷盜就是沒有經過管理的人同意,比如說這個寺廟有供舍利,沒有經過負責人同意,你就以盜心把它偷過來,這樣就犯了中可悔罪。此地沒有講價錢,在蕅益祖師的《箋》裡面給我們講,「不可計價值故」,舍利是無價之寶,無法用世間錢財的價值來計算。因此我們看到前面所講,你偷盜什麼物品,它都可以用錢來計算,如果達到五錢就犯了不可悔罪;五錢以下的犯中可悔、小可悔。但是我們看到這個舍利,沒有講多少錢,就是它是無價之寶,不可計價。這一條跟其他的就有明顯的不同。偷佛的舍利,無價之寶,他結罪只是結中可悔罪,不是結不可悔,這個也是跟偷盜其他的東西結罪也不一樣。

  我們接著再看下面。『若以恭敬心而作是念:佛亦我師,清淨心取者,無犯。』上面是講,若有居士以盜心偷舍利,是犯中可悔。這個居士,「若以恭敬心而作是念」,他不是用偷盜心,他是以恭敬心,心裡有這個念頭。「佛亦我師」,我現在受三皈依了,是三寶弟子,也受五戒了,佛是我的老師,佛留下來的舍利(這個地方特別是指佛舍利),以清淨心來取這個舍利,這樣不犯戒,不結罪。這一段講的跟上面講的同樣是偷取舍利,但是上面是結中可悔,下面這個不結罪,它的差別就是上面經文講的是以盜心,就是偷盜心、佔便宜的心,他不是恭敬心,心態、動機不一樣,因此結罪也就不一樣,一個結罪,一個不結罪。

  舍利,現在佛的舍利也是比較稀有,在大陸寧波阿育王寺、西安的法門寺有佛的舍利,這些有藏舍利的地方,這是很稀有的。現在這個舍利,你要看也不容易看到。實在講,你要去偷盜舍利,除非是裡面管理的人,不然外面的人,你要怎麼樣,也很難去偷盜舍利。舍利,最重要的,我們要以恭敬心,不能把它當做古董,或者一個寶物,這樣來收藏,如果用這樣的心態就變成偷盜心。對佛的舍利,你以恭敬心來禮拜,都會消業障。

  我們看《影塵回憶錄》,諦閑老法師有一個曬蠟燭的徒弟,他也有個補鍋、補碗的徒弟。這個曬蠟燭的徒弟,他也是一個大字不認識,他在做香燈(我們淨老和尚講席當中,也常常提到這個公案),人很老實,都沒有心機的。寺廟裡面的人開他玩笑(南方夏天都要曬經書,因為南方潮濕,利用夏天出太陽,把藏經、經書都請出來曬太陽,除濕),人家就跟他開玩笑說,你那個蠟燭也會長霉,也要曬一曬。他真的就把蠟燭拿去曬,到了太陽下山,要把蠟燭收回來,結果蠟燭都融掉了。後來寺院的人就說,這個人笨得這個樣子,就不想要他;就騙他,就跟他講你智慧實在是太高了,在道場做香燈實在是太可惜了,你到諦老那邊去學經教,以後會弘範三界。人家是騙他的,他傻傻的,就很高興,包袱準備好了,就到觀宗寺去找諦老。諦老一看就知道,這個人是被騙來的。他很認真,要來學經教,將來弘範三界(在《影塵回憶錄》講,他有地方上的口音,也講不清楚,弘範三界他聽作混飯三界,就是混一碗飯吃的混飯)。諦老看看,這個人也是很老實的。古來這些祖師大德,他會觀機,知道這個人雖然沒有文化,但是善根深厚。他說你要跟我學經教可以,你先到寧波阿育王寺,先去拜舍利,拜三年。他真的就去拜了,去阿育王寺,每一天他就拜舍利,拜三千拜。結果拜了三年,業障消了,他開悟了,後來經教不學自通。以後諦老沒有空的時候,講經就請他代理,他真的後來也成了一個講經的法師。他這個利益都是從至誠恭敬當中得來的。

  所以你以恭敬心取舍利,不犯戒,而且有功德,因為你是恭敬心。如果說沒有恭敬心,只是想請舍利來家裡供,佔為己有,那就變成盜心,這樣就要結罪,結中可悔罪。這個不可不知道。這是講到偷盜舍利這一方面的。我們接著看下面的經文:

  經【若居士以盜心取經卷。犯不可悔。計值輕重。】

  下面的《箋》,我們再念下去:

  箋【所盜經卷若值五錢以上。則不可悔。若減五錢。中可悔也。】

  這段經文是以盜心盜取經卷,就是經典。『若居士』,受三皈五戒的居士,以偷盜心去盜取經卷,『犯不可悔,計值輕重』。這裡經文講「犯不可悔,計值輕重」,沒有明白講價值多少。《箋》給我們註解說,『所盜經卷若值五錢以上』,「五錢」在蕅益祖師那個時代,當時的錢是八分銀子;就是按照當時當地,購買物價來計算,是值八分銀子。最近我們在學習這段盜戒,五錢,自古以來,根據一些資料調查,這個說法也很多種。原來我們大概計算,現在值人民幣三百塊;後來又查資料,更少,大概值十五塊人民幣。五錢,我們一看也可以明白,它價錢不是很高的,而且是相當之低。只要超過五錢,就犯不可悔,就破戒了,不能懺悔,作法懺就不能懺了。『若減五錢,中可悔也』,如果價值少於五錢是中可悔,中罪,是可以懺悔的。此地祖師給我們再補充解釋。

  我們現在如果受了這個戒,當然是不要偷盜,萬一不小心犯了盜戒,結什麼樣的罪,就是以這個標準來結罪。此地跟上面偷舍利也是有同樣的意思在,雖然經文沒有明顯的寫出來,但是也有這個含義。你看上面說,以盜心去偷佛的舍利,結中可悔;這一段經文是以盜心取經卷,是犯不可悔,不可懺悔,「計值輕重」,如果超過五錢就不能懺悔,五錢以下是中可悔,都有罪的。如果我們比照上面這段經文講,若以恭敬心取經卷,應該也是無犯。那什麼樣才是恭敬心,什麼樣是盜心?這個區別,恭敬心就是他不為自己,他不是自私自利的,沒有私心,不是佔為己有;如果佔為己有,那就犯盜戒了。

  像現在有人把佛經去排版打字,然後他就「版權所有,翻印必究」,就犯了偷盜,就犯盜戒。為什麼犯盜戒?因為他保護他私人的利益,他要賺錢,犯了盜戒。經是佛講的,佛也沒有賣版權給他,因此他就犯了盜戒。如果你是為了眾生的法身慧命,照戒律的開緣來講,無犯。就像舍利一樣,以恭敬心,你為眾生不是為自己,如果為自己的利益就犯了盜戒。所以經文我們要看清楚,「以盜心」,偷盜的心,偷盜心就是為自己,自私自利,要佔便宜,有這個念頭就是盜心,就犯戒了。如果不是為自己就無犯。

  像唐朝時代,印度的般剌密諦法師,他就是偷盜印度的國寶《楞嚴經》來中國,他是用偷盜的。他為什麼用偷盜?因為當時國家把《楞嚴經》列為不可外傳的經典,列為禁品,禁止出口。般剌密諦法師也是一位得道的高僧,他知道中國的因緣成熟了,這部經中國地區學佛的人需要。這個地方的人,在那個時候善根、福德、因緣成熟了,可以接受這部經典,需要這部經典。所以他偷盜,一共偷三次,第三次才偷成功。第一次跟第二次都被攔截下來,過海關被抓到。第三次,他就把自己的皮膚割開,把貝葉經就藏在皮肉裡面,再把它縫起來,用盡苦心,過海關檢查,檢查不到,這樣走私過來的。現在講走私,大家比較清楚。到了廣州上岸,他再把這部經取出來,然後再翻譯,我們中國人才有因緣看到《楞嚴經》,學習到《楞嚴》。如果當時般剌密諦沒有偷盜,我們今天中國人看不到《楞嚴經》。般剌密諦有沒有犯盜戒?沒有,他沒有犯盜戒,他這個叫開緣,因為他不是為他自己。如果他為自己,自私自利,他偷這部經來中國賣多少錢,他自己回去就富了,那他就犯盜戒了。他沒有,他來是布施供養,供養大家,大家都有機會讀到這部經典,看到這部經典。

  所以根據這個公案來看,再比照舍利這段經文來對照,應該盜經卷也是同樣的一個意思,雖然經文沒有明顯的列出來,但是有它的含義在裡面。所以在經文,我們特別要留意的就是以盜心,就是自私自利偷盜的心、利益自己的心,這個就是盜心。所以有這個區別。像現在有一些佛經,有一些出版商拿去就印上版權所有,翻印,他就要到法院去告你。過去,早在二十年前,我在台北華藏圖書館負責印經。有一次是印一部經,但是那部經有人拿去登記,印上「版權所有,翻印必究」,你拿去翻印他就要追究。我們淨老教授就叫我去印這部經,當時我就跟師父報告,我說:師父,它後面有打上版權所有,翻印必究,能印嗎?師父當時就給我大聲的開示說:你現在拿去印,你被抓起來關,你非常的光榮。你為什麼被關?你為了弘揚佛法這樣被關的,有價值!趕快去印。我就二話沒有,依教奉行。所以我們根據戒律上的開遮持犯來看,我們的確不是為自己,我們沒有在營利,也沒有在賺錢。經印好了,都是免費供養大眾的,我們並不是圖利的,所以在戒經上講,無犯。如果世間法律要追究,那就如同淨老和尚講的,我們也很光榮,被關得非常光榮。所以這些我們都要把它分辨清楚,我們在持這個戒,才知道怎麼來受持。這一段經文,我們就學習到此地。我們接著再看下面這一段經文:

  經【夫盜田者。有二因緣奪他田地。一者相言。】

  『相言』,《箋》裡面有註解:

  箋【即告狀訟於官府也。】

  相言就是訴訟,到法院告狀。

  經【二者作相。】

  《箋》裡面講:

  箋【即立標示界限相也。】

  經【若居士為地故。言他得勝。若作異相。過分得地。值五錢者。犯不可悔。】

  在《補》裡面也給我們講,《補》是弘一大師的《補註》。

  補【此節屬田處。】

  我們前面看到,盜戒這一大段經文,有虛空處,有田處,有共期處。處就是處所,你偷盜的一個處所。這一節經文講的屬於田處,田地。廣化老法師的註解也有講:「若以盜心,取得他人田地契約,改換名字等,犯不可悔罪。」把別人的田契,就是所有權狀,拿來改成自己的名字,偷天換日,這樣也是犯了不可悔罪。這個是講盜田地,偷盜別人的田地,『有二因緣奪他田地』,有兩個因緣奪取他人的田地。別人的田地,他用偷盜的手段,用偷盜的心理,去奪取過來佔為己有。

  第一個因緣是「相言」,就是去告狀、訴訟。自古以來,這些事情都有。這些訴訟案件,為了土地的糾紛,引起訴訟。訴訟,往往也會有人用一些不正當的手段取得勝訴,就是他訴訟贏了,打官司他打贏了。比如說在文字上,或者用一些計謀,奪他的田地。我舉一個例子,以前在台灣,也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情。一些老農夫也不認識字,那些認識字的人要奪他的田地,就給他寫一寫,一些契約書,他也看不懂。只要他簽名畫押、蓋手印就好了,騙他的,他就蓋上去了。蓋上去證據都很明白,你願意給人家的,他到法院怎麼告也告不贏。有人用這樣的手段,去騙那些人。當然是犯了偷盜,破戒了,犯偷盜戒了。就是利用官府的關係,或者律師、現在很會鑽法律漏洞的人,去贏得訴訟,惡意的去霸佔、奪取人家的田地、財產。小從個人,大到一個團體、一個國家,都有這個事情。所以國與國之間的邊界、土地也會糾紛,一定是有一方犯了偷盜戒,這個就不行。

  『二者作相』。「作相」是另外一種因緣,就是另外一種方法,『即立標示界限相也』。這個在台灣是屬於地政事務所。比如說你家裡的土地,它有編號,他們要去立界限的。你的地到哪裡,他的地到哪裡,到哪一條線是你的地,哪一條線是他的地。如果要佔人家便宜,他的界標原來在這裡,他把它移過去一點點,一條很長,他就多了很多出來。這個也常有的事情。所以在我們台北,現在雙溪山上(下個禮拜一,可以放給大家看看,大家如果有時間,放給大家看看),這個也是居士供養的。原來我就說陳居士:我們蓋不要去侵佔到別人的地方。他說:沒問題。他什麼都沒問題,但就是蓋到人家的地方了。後來人家就寫公函來,說要我們遷走。我馬上就遷走,他交給我,我一定不會去佔用別人土地的。所以這要有一個「立標示界限」,它有一個界限。這個界限,他也可以作弊,他可以移一點,或者到地政事務所去賄賂賄賂,給你移一點,那你這個土地就減少了,要偷盜那一方就增加了。或者好的給他換成不好的,不好的給他換成好的,這個都有。這些土地糾紛,自古以來都有,都會去爭的,就是他會去佔別人便宜,偷盜。這是第二種因緣。

  我記得去年在廬江做繫念的時候,有一天早上,居士帶我到桐城去,看一個宰相的故宅。這個宰相是哪一個朝代,我記不起來了。有一條巷子窄窄的,這麼窄;就是跟他們隔壁,也是一個大戶人家,那個大戶人家的牆壁侵犯到宰相他們的地了,他那個牆就把它砌過來了。後來這個宰相的家人就發書信送到京城給這個宰相。那個宰相也是肚量很大(能做到宰相肚量都很大,宰相肚裡能撐船),他說沒關係,讓他幾寸又何妨,宰相他那個牆就移過來,後來就變成一條小巷,現在還留著。自古以來就有這個事情,這個就是要佔別人便宜的,這個就犯了偷盜戒。

  『若居士為地故,言他得勝』,「若居士」,假若受三皈五戒的居士,為了奪取別人的土地、田地;「言他得勝」,就是到官府去告狀,他告贏了。實在講是他佔人家便宜,反而他告贏了,用種種手段他勝訴,得到這個田地了。『若作異相,過分得地』,「異相」就是說,你把原來那個界標移動了。原來這個不是你的地,你把它移過去一點,你就多出來了。「過分得地」,如果價值達到五錢,就犯了不可悔罪。土地,我看很容易就超過五錢,就很容易犯了不可悔罪。所以這條戒非常的嚴格。這是講你受了戒的人,這樣就犯戒了。盜戒的戒相很細的。沒有受戒的犯了偷盜,是不是沒罪?一樣有罪,這是性罪,一樣有因果報應的。受了戒,除了有性罪之外,再加上破戒罪,是兩重罪;沒有受戒,他只有性罪,他沒有破戒這條罪。並不是沒有受戒,他造了這個業就沒罪,不是的,它本來就有罪,只是受戒的人多一個破戒罪。此地經文講的,是就破戒的罪來定的,不是就性罪。

  此地我們引用一個公案,因果報應的事情,來跟諸位同學報告。這個因果故事是出在《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三》,回覆郭漢儒居士的一封書信。這個公案也有編入在《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》,有節錄編進去。原文是比較完整,我們現在把原來這個文找出來,我把這個文念給我們諸位同學大家聽聽:「現在西洋戰事劇烈,若不即結束,則將延於吾國。凡中外各國強弱不一,其受害固皆同等。非敗者受害,而勝者得利。按實而論,被人殺者固可憐,專殺人者更可憐。彼止知目前,則勝者似乎得益。若並來生後世看之,殺人者比被人殺者苦深萬倍。惜世人皆不知也。」到這裡是一段。這一段是講祖師當時在世的時候,剛好是第二次世界大戰。「西洋戰事劇烈」,也延伸到我們國家來了。在當時,中國外國強弱不一,有的強有的弱。不管強或者弱,戰爭都是同樣受害的,所以受害皆同等。不是敗者受害而勝者得利,不是打敗的人他受害,打勝仗的人他就得到利益,事實不是這樣的。「按實而論」,被人殺的固然很可憐,但是專門殺人的人,他就更可憐。為什麼?「彼止知目前」,一般人只知道眼前,「則勝者似乎得益」,勝利的人好像得到利益了。若以來生後世去看,從三世因果去看,「殺人者比被人殺者苦深萬倍」,殺人的人比被人殺的人,他將來要受的苦是深千倍、萬倍都不止。「惜世人皆不知也」,惜就是可惜,世間人都不知道這個因果。

  祖師舉出《清涼山志》一個公案,清涼山就是五台山,《清涼山志》記載五台山的一些事情。「載隋代州趙良相,家資巨萬。生二子,長曰盈,次曰孟,盈強孟弱。其父將終,分家資為二,孟得其上。父死,盈盡霸孟之家業,但與孟園房一所,孟傭力自活。未久盈死,生孟家為子,名環。又未久孟死,生盈家為盈孫,名先。環為盈家之僕。」我們先看到這一段。這一段是《清涼山志》記載,隋朝代州,代州就是現在五台地區,到民國成立之後把州改為縣。隋朝這個時代,在代州這個地區,有一個富人家相當有錢,叫做趙良相,「家資巨萬」,家產非常富有。他生了兩個兒子,「長曰盈,次曰孟」,他的長子叫趙盈,他的次子(第二個兒子)叫趙孟。「盈強孟弱」,長子比較強勢,次子比較軟弱。「其父將終,分家資為二」,把他家的資產分為兩份。「孟得其上」,第二個兒子分得稍微好一點,可能他父親看到這個兒子比較軟弱,多給他一點點;或者分稍微好一點的給他,可能是這個情況,所以孟得其上。「父死」,他父親死了,「盈盡霸孟之家業」,他哥哥就把弟弟的家業全部霸佔過來了。只留一間園房給他弟弟,其他的田產都被他霸佔了,就是我們講被他盜取、偷盜了。孟什麼都沒有了,只有一間園房,一所房子。「孟傭力自活」,傭力就是替人做苦工,這樣過生活。「未久盈死」,沒有多久趙盈死了,就是趙孟的哥哥趙盈死了。趙盈死了之後,就投胎生到趙孟的家,做趙孟的兒子。「生孟家為子」,名字就叫環,叫趙環(趙環就是趙盈的前身,投胎到他弟弟家裡,給他弟弟做兒子,變成他弟弟的兒子)。「又未久孟死」,又過沒多久,趙孟也死了,「生盈家為盈孫」。趙孟(就是趙盈的弟弟)沒有多久也死了,死了就投胎到他哥哥趙盈的家,做他哥哥的孫子,「名先」,就是趙先。

  「趙環為盈家之僕」,這個趙環就變成趙盈家的僕人。因為趙孟生前家產都被哥哥佔據了,就給他哥哥做僕人、做工過日子;現在他哥哥死了,投胎到他家來了,變成他的兒子,就是趙環,變成趙環就到趙盈的家做僕人。「先欲朝五台」,趙先要去朝五台山,「命環隨行」,因為趙環是他的僕人,在他家做長工。這個趙先就是趙孟去投胎的,投胎到他哥哥家做他哥哥的孫子,他就命令趙環隨他到五台山去朝山。「環知其伯霸產事,思欲殺先」,趙環知道他的伯父霸佔他父親的產業,所以就非常氣憤,就想要殺死趙先。「幸得其便,行至五台僻處,持所匿刀謂先曰:汝祖霸我家業,令我世窮,我今殺汝以洩憤。」趙環看到機會來了,趙先找他去朝五台山,走到半路看到沒有人,他就把事先藏好的一把刀拿出來,就要殺死趙先。他說,你祖父趙盈霸佔我家的產業,讓我們家這麼窮,我現在要殺你洩憤(其實現在這個趙環,就是趙盈的後身,是他把人家霸佔的,現在反過來,他又要去欺負、要去殺趙先,趙先是他的弟弟)。「先疾走」,環就在後面追,「入一茅蓬,一老僧止之曰:此處不可行凶」。到五台山,跑到一個茅蓬,一個老僧禁止他們說,這裡不可以行凶。「環曰:吾殺怨耳」。趙環說:我要殺我的怨家。「老僧令坐,各與一杯茶飲之」。這個老僧是得道的高僧,就說好好,你們兩個先坐下來,倒一杯茶給他們兩個人喝。兩個人喝下去,宿命通現前了,「遂知前世事」,知道原來趙環就是趙盈,趙先就是趙孟,原來是他們兩個兄弟,現在死了投胎又碰在一起了。知道前世的因果了,兩個人都哭起來了,「遂在山出家」,兩個兄弟就在五台山出家了。這是一個公案,就是說你去偷盜別人的,佔不到便宜,而且是偷盜自己的福報。

  「倘各國皆見前後世事,還肯專以殺人為強國之要政乎?」這是印祖當時的開示。他說,倘若每一個國家這些領導人都知道這些前生後世的事情,知道三世因果報應,他還會專以殺人作為強國的政策嗎?不會了。因為知道他這樣做法是害到自己,想要自己得利益,反過來是損害到自己。這是一個公案,跟霸佔田地這段經文有相關的,我們提出來,跟我們同學來分享。好,今天時間到了,我們就跟大家學習到這一段。下面的經文,我們下一次再繼續來學習。謝謝大家收看,祝大家法喜充滿,阿彌陀佛!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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