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—執民之命,重任也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一集) 2023/9/3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60-0001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,第一單元「君道」,一、「修身」,甲、「使命」。
【一、人主執民之命。執民之命,重任也,不得以快志。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三十九,《呂氏春秋》。
『執民之命』就是掌管人民百姓的命運。「執」就是掌管的意思。就是人民百姓的生命都是一個國家領導人在掌管、掌控。『不得以快志』就是不可以恣意行事。「快志」就是順遂己志,就是恣意行事。領導人任憑自己、放縱自己,任意的來行事。
這一條講,「君主掌握著天下百姓的命運。掌握天下百姓的命運,是重大的責任」,重責大任,「所以不能恣意行事【白話】【白話】【白話】」。恣就是不能自己想要怎麼做就怎麼做。總是要考慮到人民的生活、人民生命的安危,這些都要以民為優先考慮的;不可以不顧人民的生活,任意自己要怎麼做就怎麼做。這個是一個君主領導人最基本的、應該的條件跟使命,這是領導人要修養自己。所以第一單元「君道」,「修身」,他的使命就是照顧天下人民百姓的生活,不能任意行事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