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—不與不善人相處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一六O集) 2024/2/9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60-0160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,第三單元「貴德」,九、「交友」。
【一六O、今與不善人處,則所聞者欺誣詐偽也,所見者污漫淫邪貪利之行也。身且加於刑戮而不自知者,靡使然也。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三十八,《孫卿子》。
『欺誣詐偽』,是欺罔、欺騙、詐騙的意思。『污漫』是污穢。『淫邪』是邪惡、淫蕩。『貪利』,貪求利益。『刑戮』就是受到刑罰或者被處死。『靡』是研磨,引申為潛移默化,沾染的意思。『使然』,使其如此,使它變得這個樣子。
這一條也是講交朋友很重要。「今與不善的人相處」,如果你跟一個不善的人相處,跟他交往,「則所聽聞的都是欺騙巧詐虛偽的事」,跟那些不善的人在一起,每一天所聽聞的都是欺騙人的、巧詐虛偽的,聽的都是這些事情。「所見聞的都是污穢卑鄙、邪惡淫蕩」,所看到的都是這些不好的,「貪圖利益的行為」。「自身將要受刑罰殺戮而不自知」,這是貪非分之財,這是觸犯刑罰了,跟這樣的人交朋友,自己就會受到這種刑罰的連累。這是因為每一天受到薰染使他其如此,這個也是一般講的「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」,跟不善的人交朋友,到最後肯定會受他影響。所以交友不能不謹慎,不能夠與不善的人交朋友,不能跟他相處。本來一個好人,跟一個不好的人,跟他相處久了,每一天薰染,必定受他影響,跟他也就學壞了。好像我們到一個有檀香味的地方,你進去出來,身體都香味;如果到魚市場,被薰一薰出來,全身也都魚腥味了,這是必然的。這一條也是告訴我們交友,不能與不善的人來相處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