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—觀其賢或罪 悟道法師主講 (第六十集) 2023/11/1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60-0060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四冊,第一單元「君道」,七、「審斷」。
【六十、諸治官臨眾者,上比度以觀其賢,案法以觀其罪,吏雖有邪僻,無所逃之,所以觀勝任也。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三十六,《尸子.分》。
『諸』是所有、一切的意思。『比度』是進行比較和推測。『案法』是執法,是講執法。『邪僻』:不合正道。『勝任』:能力足以擔當。
這一條講,「對於管理各級官員和眾多下屬的臣子,國君要通過比較、推測來判斷他是否賢良,根據國家法律來觀察他是否違法亂紀。這樣,官員中雖然有邪惡不良的行為,也就無法逃過自己的眼睛,這是觀察一個人是否能夠勝任工作的方法。」這一條主要就是觀察、判斷一個人他的工作能力,他的品德,這是觀察判斷的一個方法,這些方法原則也都非常的重要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