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佛答問集—如何不浪費常住的一分一毫? (第一一O集) 2000/8/4 新加坡佛教居士林 檔名:29-522-0110
問:我希望全世界各地來參學的同修,能夠把念頭一轉,把居士林的水電費當作我們自己的,應當要付錢,這樣自然就不會造成浪費常住的一分一毫。
答:這個觀念不正確,應當要時時刻刻養成節儉的習慣,這樣就好。決不能因自己可以付錢,就可以任意去用,這樣還是不好。總而言之,修行是要修正自己錯誤的觀念、行為。佛是教導我們修行,常住是提供修行的場所,幫助你、成就你,主要是改你的習慣,成就你的德行。所以要懂得這個意思,知道自己要節儉、要惜福。
常住尤其重要的,唐朝時候「馬祖建叢林,百丈立清規」,提倡共修,在這以前,共修是有,但是沒有規定,也沒有任何約束,多半都是自修,只有在討論、研究、學習經教時共同在一起,確實修行是個人的事情。我們能夠想像得到,在那個時候一定有一些人懈怠、懶惰,不能克服自己的習氣,祖師大德看到感到非常可惜,所以提倡共修。「共修」是什麼?依眾靠眾,大家生活在一起都守紀律,這樣才能把自己的煩惱習氣克服。自己沒有能力克服,要藉大眾的力量,這是個好事情。當年建叢林、立清規,用意就在此地。
我們建築道場參學,「參」是參與、參加,「學」是學習,參學就是我們要參與這個團體,跟他共同學習,你才能得受用。如果我們到這個道場來,自己用一個特殊的身分,不能跟大家生活在一起,不能跟大家一起學習,你就完全錯了,而且是錯得太離譜了。當然,今天的社會民主自由開放,很多同修是從海外來的,我們不便說,你來幾天,何必得罪人?大家結個歡喜緣多好,不要結冤仇。你做得如法不如法,反正時間很短,就不說了。
我們講經,諸位問到這個地方就不能不講,不講對不起你。你不能隨順大眾,你要曉得,你的過失在哪裡?這個過失要從戒經裡面去結罪,這個罪過很重,你破壞這個僧團的形象;這是什麼罪?破和合僧,破和合僧的果報在阿鼻地獄。我常勸導同學,這個道場是正法道場,每天講經念佛一切都有規矩,上軌道了。我們自己生活已經養成不好的習慣,實在沒有辦法跟上它,我們自己應當知難而退,「我離開這個道場,我就是護持道場,我絕不破壞這個道場的形象」,你的功德無量,你做了一樁好事情。你不離開,又不肯隨眾,這是破壞形象,你的罪過,我們一句話不說,沒有一個人講你,你的果報在阿鼻地獄,這個道理與事實不能不知道。佛法,你們三皈依時都念過:「皈依僧,眾中尊」,這句話怎麼講?「眾」就是我們今天講的團體。社會團體很多,四個人以上就是一個小團體,就成「眾」。我們佛門也是一個團體,眾中最為尊貴,今天的話說,是值得人尊敬的,佛法這個團體,在世間所有一切團體中最被人尊敬的。尊敬在哪裡?它是和合僧團,這就值得人尊敬。這個僧團裡面沒有諍論,都能遵守「六和敬」的戒條,所以它是和睦僧團,是社會一切團體的模範團體。你要是把模範團體形象破壞,這個罪過有多重!一定要曉得這個道理。「這個團體裡面有許多規矩、習慣,我做不來,我不參加,我不到這兒來」,這行。如果住在這裡,住一天就守一天規矩,住兩天就守兩天規矩。住在這個地方不守規矩,人可以原諒你,你的行業不能原諒你,這個業決定墮三途,這是不能不知道的。
節錄自:21-090-0008學佛答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