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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戒相經箋要  悟道法師主講  (第三十一集)  2009/11/4  中國山東省海島金山寺  檔名:WD11-003-0031

  《五戒相經箋要》。佛陀教育網路學院的同學,大家好,阿彌陀佛!請放掌。我們上一集與大家學習到盜戒,學習到偷牛羊,四隻腳的。在古印度北方,當時大部分是依賴游牧過生活,我們一般講游牧民族。游牧民族他們所依賴生存的就是牛羊,養牛養羊,牛、羊、馬(在印度還有大象)這些動物屬於四足的,四隻腳的。如果受五戒的居士,有了盜心要偷盜牛、羊、馬、象,這些四隻腳的動物;四腳的,在經文上給我們舉出這四種做為代表,我們要以此類推,凡是四足的,或者超過四隻腳的,都屬於這段經文的範圍。以偷盜心,讓四腳的動物過了四雙步,也就是給牠移動,牽動牠走動了四步,過了四步,就犯了不可悔罪。我們上一次學習到這個地方,這是講盜四足、多足動物怎麼結罪。今天我們接著繼續學習下面一段經文,請大家看經文:

  經【復有七種。一非己想。二不同意。三不暫用。四知有主。五不狂。六不心亂。七不病壞心。此七者。取重物。犯不可悔。取輕物。】

  『輕物』,《箋》有註解:

  箋【四錢以下。】

  經【犯中可悔。】

  到這裡是一段。上面盜戒經文到這裡是一個大的段落。此地這段經文再給我們總結,有七種情況就是犯了盜戒,在這七種情況之下就犯了盜戒。第一個是『非己想』,「非己想」就是不是自己的,心裡知道這個不是自己有的,心裡有這個想法,這個東西不屬於自己的,這個叫非己想。第二『不同意』,「不同意」就是你拿了這個東西,對方這個主人是不會同意的。第三『不暫用』,「不暫用」就是不是暫時用的,是把它拿過來佔為己有,把別人的東西就變成我的,不是暫時借用的,暫時借用你會再歸還,第三種情況不是暫用的。第四『知有主』,「知有主」,他心裡很明白,知道這個物是有主人的,他知道,不是不知道;當然也不是知道裝作不知道,那還是知道,這是講知有主。『五、不狂』,他是正常的人,「狂」就是發狂,我們現在講精神病,發狂;『六、心不亂,七、不病壞心』,心亂,這個人受到打擊、刺激,已經崩潰了;第七種是不病壞心,他也不是生病,他的心態不正常。第五不狂,第六不心亂,第七不病壞心,就是講沒有這三種情況,是一個正常的人。在這種情況之下,『此七者』,以上講的這七種:非己想,不同意,也不是暫用的,知道有主人的,自己身心非常正常的,也不狂,也不亂,也不病壞心(不是生病病得精神錯亂),在這七種情況之下,『取重物』,此七者就是此七種情況,你去取重物就犯不可悔。重物,在前面我們都看到,你取這個物超過五錢,就犯了不可悔罪,就破了戒。在小乘法來講不可懺悔。『取輕物』,《箋》給我們講『四錢以下』,四錢以下犯中可悔,這是中罪可悔。以上這七種就是犯了盜戒。下面這七種情況是不犯盜戒,我們看經文:

  經【又有七種。一者己想。】

  《箋》給我們註有小註:

  箋【謂是己物。】

  就是自己的。

  經【二者同意。】

  箋:

  箋【素相親厚。聞我用時。其心歡喜。】

  經【三者暫用。】

  箋:

  箋【不久即還本主。】

  經【四者謂無主。】

  箋:

  箋【不知此物有人攝屬。】

  經【五狂。六心亂。七病壞心。此七者取物。無犯。】

  這就是戒律上講的開緣,這個是開戒,沒有犯戒,就是以上講的這七種情況,你取重物也不犯戒。第一個是『己想』,『謂是己物』,他自己的東西,心裡他也是這麼想的,這個是他自己的物品,不是別人的,是這個想法。二者是『同意』,『素相親厚,聞我用時,其心歡喜』。第二個方面是同意,比如說我們大家都很熟悉了,你借用我的東西,我也不會反對;就是大家很熟了,彼此互相用東西都很熟悉了,這個不犯。你用的時候,他不但同意,心裡還很歡喜,非常歡迎你用,這個就不犯盜戒。『三者、暫用』,「暫用」就是他暫時借來用,比如說你暫時借一個水桶、臉盆或者其他的東西,用沒多久你就歸還了,就還給原來的主人了;『不久』,不是很久,就還到原本這個主人。『四者、謂無主』,《箋》裡面講『不知此物有人攝屬』,就是這個東西以為沒有主人的,也不知道是誰的,「謂無主」,這個是無犯,不知道這是有主人的,這不犯戒。『五、狂,六、心亂,七、病壞心』,這三種情況,他不是在一個正常的狀態,當然他做了一些事情,不是他的本意。以上這七種『取物,無犯』,你取重物也不是算犯戒。

  這七條跟上面的七條,第一段是非己想,第二段是己想,上段第一條不是自己的,下段第一條己想,謂是己物,他就不犯盜戒了。這個戒我們很清楚可以分析出來,己想跟非己想,為什麼有這個差別?我自己的想法,跟不是我自己的。原來這整個宇宙有沒有是自己的,或者不是自己的,有沒有?你看這整個太虛空,是自己的還是不是自己的?這是講到禪機,大家這個參透,你就大徹大悟。這個我們要知道,為什麼會結這個罪?蕅益祖師在《占察善惡業報經》發明這個道理,發明得非常精闢,非常透徹。我們眾生就是有妄想分別執著,如果根據大乘經教來講,一切法都是從我們自己心現識變的,那一樣不是自己的?既然是自己的,你怎麼會犯盜戒?你怎麼用也不會犯盜戒,因為什麼?是自己的。但是為什麼現在會犯盜戒?因為我們有分別執著妄想,罪業是從這裡生的,本來沒有,自己生出來的。大家如果仔細去想一想,那就很清楚。這一切萬事萬物,它自己有沒有分別、有沒有執著?它有沒有分說這個你的、這個他的,它有沒有自己這樣分別?這塊土地它自己也不會講:這塊是某某人的,我這塊是他的,那塊是你的。土地會不會這麼想?沒有。這個是我的國家,那個是你的國家,土地它也沒這麼講。為什麼會劃分這麼多?人心,眾生這個心起了妄想分別執著。原來都沒有界限的,現在把它劃成界限,在這個當中起爭奪,起了偷盜心。原來你需要去盜嗎?不需要,都是你的,你盜什麼?己想,都是你的,你還會犯什麼偷盜戒?不會了。蕅益祖師在《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》講,觀想十方所有的供養具,我都拿來供養諸佛,這個道理他就講得非常明白。有人會有疑問,十方的不是我們的,拿來不是犯盜戒了嗎?祖師在註解裡面,把這個道理給我們說明。因此我們現在在凡夫這個階段,就有這些差別,因為你有執著、分別。在有分別執著這種情況之下,就有是非善惡、真妄邪正、利害得失,這些就出現了;如果你離妄想分別執著,那就沒有界限了,你任運就不會犯盜戒。這點我們也要明白。

  我們現在這個戒,是就我們凡夫這個身分,現前有妄想分別執著這種情況來講,為什麼?因為我們有盜心,偷盜這個心。偷盜這個心就是會去佔別人便宜這個心,有佔別人便宜的心就會有控制佔有的念頭,控制、佔有這個念頭就是盜心。有了控制佔有這個念頭,自然就起了執著,就執著這個,罪業就從這裡產生的。有了控制佔有,難免就會想到去佔人便宜,凡是有佔人便宜的心,就是盜心。為什麼會有這個?因為有分別執著,有這個心,常常會去佔別人便宜,因此才要講這個戒。如果這個人妄想分別執著都沒有了,你說他還要戒什麼?六祖講的「本來無一物,何處惹塵埃」,那就不需要了。所以這個是針對我們凡夫來講的。我們就現前這個情況來講,佛菩薩大慈大悲,就是我們凡夫還放不下,放不下,你要先執著善的,不要去執著惡的,因為執著惡的,你將來就有苦受,你執著善的有樂報。凡夫還放不下執著,佛菩薩勸我們斷惡修善,你執著善的,不要去執著惡的,戒就是教我們這個,讓我們斷惡修善,慢慢再提升到不執著,然後再不分別、不打妄想。此地講的二者同意;第三個是暫用;第四、謂無主,不知道有主人的;五、六、七這三種,他不是一個正常狀態的,「此七者取物,無犯」,以上這七種去取重物也不算犯戒。

  我們看廣化老法師的註,在《四分律行事鈔》當中:「律中,具七法名親厚:一、難作能作,二、難與能與,三、難忍能忍,四、密事相告,五、互相覆藏,六、遭苦不捨,七、貧賤不輕。如是七法,人能行者,是善親友,準此量之。」這是廣化老法師引用《四分律行事鈔》裡面這段文,把親厚的意思來給我們做一個說明,什麼叫親厚。

  第一個「難作能作」,難作能作是,困難的事情,人家不願意做的,他能夠來幫忙做。第二、「難與能與」,與是給予,很難給人的,他也能夠給他。第三、「難忍能忍」,互相能夠忍讓。第四、「密事相告」,有什麼隱私他會跟他講。第五、「互相覆藏」,自己有什麼過惡,互相會去掩惡揚善。六、「遭苦不捨」,遭到苦難也不會捨棄這個朋友。第七、「貧賤不輕」,這個朋友很貧賤,他也不會看輕他。「如是七法,人能行者,是善親友,準此量之」。如果這七法,人能夠做到,這是最善的親友,依照這個標準衡量親厚。

  下面又引用《資持記》一段文,來給我們解釋親厚。「釋云:親厚者,無彼此也」,就是不分彼此,不分你我。「七法中,一、竭力代勞,為之不厭;二、己所重物,與已不吝;三、極相違惱,了無所恨;四、吐露私心,而無所隱;五、掩惡揚善,恐傷外望;六、囚繫患難,多方拯濟;七、貴賤貧富,終始一如。」這是《資持記》裡面一段文,解釋親厚。

  親厚就是講不分彼此,已經跟自己是一樣的。這個七法當中,「一、竭力代勞,為之不厭」,竭力就是盡心盡力的,代替勞苦,也不會生起厭煩之心。第二、「己所重物,與已不吝」,自己重要的物品你給了他,心裡也不會捨不得,給了他就像給自己是一樣的感受。「三、極相違惱,了無所恨」,極相違惱就是他已經讓你生煩惱,有時候跟你無理取鬧,你對他也沒有懷恨在心,了無所恨。「四、吐露私心,而無所隱」,就是你跟他講了你自己心裡面的話,這個話不便對一般人講的話,但是你可以跟他講,而無所隱瞞。第五、「掩惡揚善,恐傷外望」,會幫助這個親厚的善友,掩護他不好的,他作錯事情會給他掩護著,不給他宣揚,宣揚是宣揚他好的、善的這方面,因為恐怕傷害到這個善友外面的威望,所以一個親厚的善友必定是這樣的,掩惡揚善,恐傷外望。「六、囚繫患難,多方拯濟」,囚就是被抓起來、被關起來了,遭遇到災患困難,多方面去幫助他、去拯救他。第七、「貴賤貧富,終始一如」,貴賤貧富始終是一樣的,不會說他現在很有錢,我就跟他親厚一點,他沒有錢的時候就跟他疏遠,這就不算親厚,親厚是你貴跟賤都是一樣的,這個叫親厚。

  這是《資持記》跟《行事鈔》裡面,講這七種是親厚。親厚,我們一般講表示交情很好,我的就是他的,他的就是我的,你用就不犯盜戒。不可以作單方面想,不可以說他的就是我的,我的不是他的,這個就不算親厚。所以我用他的物品時作親厚想。我用他的,我作親厚想,你的就是我的,我用了;他要用我的,不可以,那可不可以,這個就不能算親厚。親厚是彼此用都不會計較,這個就不犯盜戒。所以這個要了解清楚。好,我們再看下來這段經文:

  經【有一居士種植蘿蔔。又有一人來至園所。語居士言。與我蘿蔔。居士問言。汝有價耶。為當直索。答言。我無價也。居士曰。若須蘿蔔。當持價來。我若但與汝者。何以供朝夕之膳耶。客言。汝定不與我耶。主曰。吾豈得與汝。客便以咒術令菜乾枯。迴自生疑。將無犯不可悔耶。往決如來。佛言。計值。所犯可悔不可悔。莖葉花實皆與根同。】

  到這裡是一段經文。這段經文就是說種蘿蔔,有一個居士種植蘿蔔(金山寺可能也有種蘿蔔),這個蘿蔔是白蘿蔔還是紅蘿蔔,經文沒有明顯給我們說明,反正就是蘿蔔。有一個人來到『園所』,就是種植蘿蔔這個菜園、這個處所。『語居士言』,「語」就是告訴這個種蘿蔔的居士說:你給我蘿蔔,你這個蘿蔔給我。『居士問言:汝有價耶?為當直索』,就是你有沒有帶錢來?如果有帶錢來我就給你;等於說買賣,我賣給你。『答言:我無價也』,我沒有帶錢。『居士曰:若須蘿蔔,當持價來』,你要我的蘿蔔,你要拿錢來。如果你不拿錢來,『我若但與汝者,何以供朝夕之膳耶?』你不拿錢給我買,你要我的蘿蔔,「何以供朝夕之膳耶」,意思就是說,那我吃什麼?你叫我種的蘿蔔白白送給你,你不給我錢,你叫我早晚吃什麼?意思是這樣的。

  這個客人也是很不講道理,『汝定不與我耶』,你確定不給我嗎?『主曰』,種蘿蔔的主人就講,『吾豈得與汝』,我怎麼可以給你?這個客人說:好,你不給我,他就念咒(用咒術),我就讓你的蘿蔔菜統統乾掉,不能吃。『客便以咒術令菜乾枯』,念咒術讓那個菜都乾了、枯了,賣也沒人要,也不能吃了。『迴自生疑』,這個客人回去之後,自己就生起疑惑:受了五戒,給人家要蘿蔔人家不給,他就念咒讓他的蘿蔔菜都乾枯死掉了,他到底有沒有犯不可悔罪,『將無犯不可悔耶』,就是有沒有犯不可悔罪?生起這個疑惑。『往決如來』,就前往到如來(到釋迦如來)講經說法的地方去請教佛。『佛言:計值,所犯可悔、不可悔』。佛說:你要計算,你讓人家那個菜乾掉死掉值多少錢,如果它那個價值超過五錢,就犯了不可悔;如果五錢以下,就是可悔。『莖、葉、花、實皆與根同』,從根到莖、葉、花、果實都是一樣的,要算當時他賣的價錢。五錢我們現在還在考據當中,古時候五錢,到底現在我們值人民幣多少錢,還在換算。但是我們知道,五錢不是很多,上一次跟大家報告,有資料顯示大概值人民幣十五塊,十五塊就犯不可悔,這個價錢是很低。但是這個我們還是有待考證,希望能夠考證到一個最標準的,大家受了五戒,到底是犯可悔不可悔,心裡比較踏實。我們再看下面這段經文:

  經【有一人在祇洹間耕墾。脫衣著田一面。時有居士四望無人。便持衣去。時耕者遙見。語居士言。勿取我衣。居士不聞。猶謂無主。故持衣去。耕人即隨後捉之。語居士言。汝法應不與取耶。居士答言。我謂無主。故取之耳。豈法宜然。耕人言。此是我衣。居士言曰。是汝衣者。便可持去。居士生疑。我將無犯不可悔耶。即往佛所諮質此事。佛知故問。汝以何心取之。居士白言。謂為無主。佛言。無犯。自今而後取物者。善加籌量。或自有物。雖無人守。而實有主者也。】

  這段經文是另外一種情況。『有一人在祇洹間耕墾』,就是在種田。種田,特別像現在夏天,天氣很熱的,在田當中耕種,如果沒有風吹來是非常熱,汗流浹背,也不可能去弄個空調、電風扇,當然很自然的就會把衣服脫下來放在田邊,自己在田裡面工作。這個事情,以前我們在鄉下是常常看到的,農夫都是打著赤膊,衣服都脫了放在田埂旁邊。有一個居士看到那邊有一件衣服,大概這個耕種的人,他距離這個地方非常遠。這個居士看到四面都沒有人,怎麼有一件衣服在這個地方,他以為沒有人的,他就把那個衣服拿走了。當他拿走的時候,剛好被這個『耕者遙見』,就是很遙遠的地方被他看見了,「遙」就是比較遙遠,距離很遙遠。『語居士言:勿取我衣』。當然,很遙遠,也沒有麥克風,所以他叫,他也聽不到。叫他,不要拿我的衣服,他眼睛看到了,但是他聲音叫的,那個居士沒聽到。『居士不聞』,他也沒聽到,『猶謂無主』,他以為這是沒有主人的,『故持衣去』,他還是拿著這個衣服回去了。耕種這個人,『即隨後捉之』,我們可以知道,這個耕種的人一定用跑的,他在前面一直走,叫他也沒有回應,他就一定是用跑的追過去了,這個居士抓到了。『語居士言:汝法應不與取耶』,就是說你不應該拿我的衣服,這是我的衣服,你怎麼隨便給我拿走?『居士答言:我謂無主,故取之耳,豈法宜然』。這個居士回答:我以為這個沒有主人的,所以把它拿走,這個也是很自然的,我不知道它是有主人的。『耕人言:此是我衣』。耕種的這個人就對這個居士講:這是我的衣服。『居士言曰:是汝衣者,便可持去』。這個居士就跟他講:如果真的是你的衣服,那就你拿回去吧,衣服就還給他了。

  還給他之後,這個居士就生起疑惑。居士就是受了三皈五戒的,受了三皈五戒都叫居士。這個居士就生起疑惑,『我將無犯不可悔耶』,我這樣拿了人家的衣服,以為是沒有主人的,結果原來是有主人的,人家要回去了,我這樣是不是有犯不可悔罪?『即往佛所諮質此事』,「往」就是前往,佛講經說法的處所;「諮」就是諮詢,詢問這樁事情,到底他有沒有犯不可悔。『佛知故問』,佛有神通,他早就知道了,明知故問,就故意再問他,『汝以何心取之』,就問這個居士,當時你用什麼心態去取這個衣服?『居士白言:謂為無主』。居士就回答佛說:我以為它是沒有主人的,我不知道這個衣服它是有主的。『佛言:無犯』。佛說:這樣你沒有犯戒。但是下面就是告訴他,『自今而後取物者,善加籌量,或自有物,雖無人守,而實有主者也』。從現在以後,你取物,凡是不能確定的,你要善加籌量,或者它是有主人的物品,你就不可以隨便給人家拿走。雖然沒有人在那邊看守,實際上它是有主人的,你要問清楚,不可以隨便給人家拿走。這一條也是告訴我們不與取,沒有經過人家同意,不可以輕易去拿別人的東西,雖然不知道有沒有人,但是還是要慎重、要問清楚,這樣才不會犯了盜戒。我們再看下面這段經文:

  經【若發心欲偷未取者。犯下可悔。取而不滿五錢者。犯中可悔。取而滿五錢。犯不可悔。】

  這段經文也算是一個總結。『若發心欲偷未取者』,重要的你有這個動機、有這個心態,「欲偷」就是想要偷,有動了這個念頭,沒有實際上去取那個東西,但是有偷盜的心,想要把它偷過來,這樣是犯了下可悔,可以懺悔,是下罪可悔。發心偷盜,實際上去偷取了,但是它的價值不滿五錢,還沒有達到五錢,是犯中罪可悔。這個罪就比較重了,因為實際上有去偷了,但是沒有達到五錢,這個是中罪,還是可以懺悔。『取而滿五錢,犯不可悔』,去偷取滿五錢這個價值,就犯不可悔罪。我們看《箋》,蕅益祖師的《箋要》:

  箋【欲偷未取下可悔。遠方便也。取而未離處。中可悔。近方便也。文缺略。不滿五錢。中可悔。未失戒也。滿五錢。不可悔。已失戒也。失戒須取相懺。例如殺戒中說。所有世間性罪。償足自停。較殺業稍輕耳。】

  這段是蕅益祖師《箋要》裡面講的。『欲偷未取下可悔,遠方便也』,這個叫做遠方便。想要偷,但是實際上沒有去偷,這個就有罪了,是下可悔,可以懺悔。『取而未離處,中可悔,近方便也』。「取」,去拿了這個東西,身體已經具體行動,取這個東西了;取,還沒有離開它原來放的處所,沒有拿離開又放回去,這是中可悔。『文缺略』,這個經文有缺略。『不滿五錢,中可悔,未失戒也』。你取了,沒有達到五錢,是中可悔,還沒有喪失戒體。『滿五錢,不可悔,已失戒也』。如果你偷取達到五錢,就犯不可悔,喪失掉戒體了。

  『失戒須取相懺』,這是講不可悔,是不可以用作法懺來懺悔。作法懺是對三師七證,或者師長、僧團,作羯磨懺悔。這個不接受,不接受懺悔,作法懺你這個罪懺不掉。必須以取相懺,像《梵網經》、《占察經》、淨土懺、大悲懺等等,這些大乘經教的懺悔法取得瑞相,有感應了,見佛、見光或者是聞到異香,有瑞相了,這個罪業才算消除,這個叫取相懺。失戒,喪失戒體,必須以取相懺才能把罪業懺除,作法懺就不接受懺悔。『例如殺戒中說』,「例如」就是舉出一個例子,如同殺戒這條戒當中所說的。『所有世間性罪,償足自停』,「償」是償還,你償還,還夠了,這個罪業就停了。殺盜淫妄都有償還的,這個叫性罪。性罪就是你沒有受戒的,你造了還是有罪,不管你信不信、有沒有受戒,你只要造了殺盜淫妄就是有性罪。就是它本身的性質,就是有罪過的,這個罪過就是要互相去酬償,比如說殺生,你殺牠一刀,你將來要還牠一刀;你害牠一命,將來還牠一命;吃牠半斤,還牠八兩,這個叫酬償。偷盜也是一樣,你偷人家的,你將來要還債的,變牛、變馬、變羊去償還。所以在《西方確指》,覺明妙行菩薩也有開示,當時他就給那些居士講,看到很多驢子、牛、馬、羊,在替人家馱東西,菩薩就講,這個前生都是做大官的,犯了偷盜戒,現在變驢子去還債了。我們在《沙彌律儀》也看到,特別在三寶裡面,這個戒就不可思議了。所以在佛門當中要修功德也很容易,要造罪業也很容易,就跟做大官的一樣,他要做功德也很簡單,但是反過來他要造罪業也很簡單,就在自己的一念之間。盜戒也是跟殺戒一樣,償足自停,『較殺業稍輕耳』,比較殺業稍微輕一點,因為偷盜還沒有達到要人命那個地步。殺業,你是要人家的命,命有命債的。

  下面廣化老法師舉出《感應篇圖說》一個公案。「明揚州有富人,生一子,甚賢;有二孫,聰慧過人。業南北貨,臨終時,以一秤密付其子曰:此吾起家物也,宜珍之。子問之,曰:此秤烏木合成,中藏水銀,秤出,則注水銀於頭,人見以為重,而不知反輕;秤入,則注水銀於尾,人見以為輕,而不知反重,是以富耳。子心訝之,而不敢言。父死,喪事畢,對天禱告,求赦父罪,即將此秤燒毀,但見煙中有物上昇,如青蛇狀。未幾二子皆死,遂嘆天道無知,因果顛倒,連日昏倦,乃不欲生。一日,夢見金甲神諭之曰:汝之父,以往世作諸微善,命合富耳,不係於秤,玉帝正以其現生用心不公,故遣破耗二星以敗爾家,家敗之後,繼之以火,今因爾能蓋父之愆,故將二星收回,將以賢子光爾之後,爾當力行善事,無得怨尤。覺而大悟,為善益堅,後果生二子,皆成進士。」

  這個公案就是講,明朝揚州有一個富貴人家,生了一個兒子很賢,賢就是很有道德;有兩個孫子聰慧過人,也有兩個孫子聰明智慧超過一般人。賣南北貨,臨終他就告訴他兒子,他為什麼會致富?他就是偷人家的秤頭,當中藏水銀,秤出,水銀跑到頭去,人以為這個很重,不知道反而是輕;秤入,要秤進來的,水銀在尾巴,大家以為很輕,不知道反而那是重,就是這樣他得財富的。臨終就把這個託付給他兒子,你繼續用下去,這個就是我們家生財之道。但是他這個兒子非常的賢能,聽到就不敢說,心裡很驚訝。等到他父親喪事做完畢,他就對天禱告,求天赦免他父親的罪過,他就將這個秤毀掉了。這個秤燒毀,就看燒的煙當中,有東西往上升,好像一條青蛇。沒有多久,他兩個兒子都死了,他就覺得天道怎麼都不知道他在做好事?因果顛倒,我父親偷人家的秤頭,我現在把它燒毀了,為什麼還讓我兩個兒子就死了?所以連日昏倦,乃不欲生。當然,兩個兒子死了,你看看,痛不欲生。有一天就夢到金甲神來跟他講,你父親過去生做了微善,就是做了一點好事,他這生不是因為偷秤頭富貴的,是過去生他有做善事,所以這生合該他得到富貴。但是他這生就不幹好事,又造了惡業,去偷人家的秤頭。玉皇大帝正以你父親現生用心不公平,偷人家的秤頭,所以派遣破耗二星,就是專門來破敗你家的敗家子敗爾家,你家產敗了之後就會有一把火把你家都燒光,這個敗家子將來一定會把他的財產都揮霍掉。「今因爾能蓋父之愆,故將二星收回」,因為現在看到你能夠掩飾你父親的過惡,你把這個秤毀掉,玉皇大帝看到你做這個善事,所以將破耗二星收回去,你那兩個兒子是破耗二星,將來會敗你家的,收回去了。現在換兩個賢子,「光爾之後」,光耀你家的門楣,你應當要力行善事,不可以再怨天尤人。他醒過來之後大悟,「為善益堅」,後來果然生兩個兒子,都中了進士。

  好,今天時間到了,我們就跟大家學習到這裡。下面還有註解,我們下一次再跟大家一起來學習。謝謝大家收看,祝大家法喜充滿,阿彌陀佛。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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