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二冊—殘暴無道必亡國 悟道法師主講 (第十三集) 2021/9/25 華藏淨宗學會 檔名:WD20-054-0013
諸位同學,大家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《群書治要36O》第二冊,第一單元「君道」,一、「修身」,丙、「懲忿」。
【十三、秦始皇之無道,豈不甚哉?視殺人如殺狗彘。狗彘,仁人用之猶有節。始皇之殺人,觸情而已,其不以道如是。而李斯又深刑峻法,隨其指而妄殺人。秦不二世而滅,李斯無遺類。】
這一條出自於卷四十九,《傅子》。
『狗彘』,這個念「至」。『觸情』:就是觸發情緒,我們現在講很情緒化,他不高興就殺人,不管有沒有道理。『深刑』:就是嚴刑,嚴刑酷罰。『遺類』:就是指殘存者,就是遺留下來的;「無遺類」,就是沒有後代。
這一條講到秦始皇,這是歷史上有名的皇帝,秦始皇統一六國。秦始皇他能夠統一六國,但是殘暴無道,殘暴無道是太嚴重了。這裡一開始講,「秦始皇殘暴無道,豈不是太嚴重了嗎?」他的殘暴無道實在太過分、太嚴重了,「看待殺人如同殺豬狗」。殺人跟殺一條豬一隻狗一樣的,就是不把人的命看作是人命,像殺豬殺狗一樣的這樣殺人。「豬狗」,殺豬殺狗,「仁人」,就是有仁慈心的人,「使用牠們尚且有節制」。一般講殺豬殺狗,使用有一定的節制,也不會去亂殺。「始皇殺人」,他沒有什麼理由,「只是因觸怒了自己而已」,就是讓他不高興而已。只要他一不高興,那就把人給殺了,秦始皇他不按照道義道理行事亂殺人達到了如此的程度。這是秦朝開國皇帝秦始皇殘暴無道。「李斯又進一步施行嚴刑峻法」,李斯建議秦始皇,在諸子百家取用法家,法家就是嚴酷的刑罰、法令來治國。李斯按照自己的意圖亂殺人,胡亂的殺人、枉殺人,該殺的也殺,不該殺的也殺,都是按照他自己的意思,也沒有真正的依法,都是依他自己的意思這樣在殺人。在歷史上,李斯害死他的師弟韓非子,這個歷史上也是有名的。結果秦朝不到兩代就亡國了,秦朝的國祚只有十五年,不到兩代。這是歷史上我們看到的,太過殘暴了,他很快就亡國了,如果不是這樣,不可能這麼快就亡國。李斯也全部的家族都絕滅了,果報也不好,下場也不好,我們一般講斷子絕孫。所以歷史上實在講,這些歷史的記錄,每個朝代的興衰,都是離不開因果,善因善果,惡因惡果,離不開善惡因果報應。這是「懲忿」,講到秦始皇,也是我們一個借鏡。所以人不能依照自己的情緒化來辦事,一生氣,像現在企業老闆,你一生氣也不能隨便亂罵人、亂開除人,那你這個公司很快就倒閉了。所以秦始皇、李斯是我們的借鏡,所謂前車之鑒,我們一個借鏡,他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憤怒情緒,導致亡國、斷子絕孫這樣的果報。
好,這一條我們就學習到這裡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