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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上感應篇精華節錄—強取強求 好侵好奪  (第七十六集)  2000/1/30  新加坡淨宗學會(節錄自太上感應篇19-012-0152集)  檔名:29-512-0076

  【強取強求。好侵好奪。】

  「分所不當得,而必欲得之,謂之強」,分是本分,你本分裡面不應該得的。這裡面的範圍就非常廣,把名聞利養、五欲六塵都包括在其中了。你不應當得的財富,你一定要得到;不應當得到的地位,你也一定要奪得,這個都叫強,凡是屬於這一類的。這合不合乎因果的道理?決定不符合。如果這個事情是真的,命裡沒有的,我一定要得到,真的會得到了,因果定律就被推翻了。不但佛法給我們說,世出世間的賢聖,一切宗教裡面的神聖,無一不是闡揚因果的真理。換句話說,你本分不應該得的,你現在勉強一定要得到,你果然得到了,還是你命裡所有的。換句話說,所謂「分所不當得」,是你現前;換句話說,譬如說財富,財富你命裡面有,不是你現前得到的,也就是說時節因緣沒成熟,你偏偏在這個時候爭取,你得到了,你所得的財富,可能是十年之後、二十年之後、三十年之後,你會得到,你現在不過是提前拿到而已,依舊是命裡所有的。所以諺語有所謂「命裡有時終須有,命裡無時莫強求」,強求也強求不到的。

  底下又說,「以人供我曰取,以我干人曰求」。別人供養我的這是「取」,我求助於別人這是「求」,都不能夠勉強,佛法給我們講的隨緣隨分,這是真正明理的人。說「以詭計暗取曰侵,以勢明取曰奪。如此得來,自難消受,將必并其本有者而失之矣」,這個話講得真實不虛。以你的陰謀、詭詐、欺騙而得到的,這是「侵」,侵略別人;以你的勢力,你的權力,你的地位,明目張膽奪取的。這些事,古今中外,尤其是現代的社會,幾乎成了普遍的風氣,能夠強取強求,能夠侵犯別人,奪取別人,社會上尊之為英雄好漢,大家都佩服,他行,他有辦法。沒有想到你奪取來的是一時,你能夠享受幾天?禍患就在後面。我們看到的後患是你犯罪了,你被判刑,在佛法裡面說這是現報;現報完了之後,還有後報。現報,佛法裡面用個比喻叫花報,好比是開花,花開後面有結果,果報。這些人在花報裡面,我們所看到的很不好,可是世間人不知道警惕;果報都在三途,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人,實在講迷惑顛倒,不知道因果之可畏。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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