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論語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一O三集) 2019/3/5 澳洲 檔名:WD20-037-0103
諸位同學,大家早上好!我們繼續來學習雪廬老人的《論語講記》,「公冶長第五」。
雪廬老人在講這篇之前有一個課前講話,我們一起來學習。我現在把這段話念一遍:「你們已聽了半年,算是入了門,希望你們要諦聽,一字一句不可錯過。吾準備時,注解全都看過,再簡要而說,大家聽了以後,可以做為參考。如今國家也在提倡,所以研究以後可以傳給其他人」。「古人說:九十不留坐」,就是九十歲以上的老人可以不留他坐一下,這是古禮。「吾一週講六天,已經很難能了,你們必須警覺,認真聽。」雪廬老人講這一次的《論語》是九十二高齡了,所以也是非常難能可貴,不容易,一個禮拜還講六天。
「吾的講法,採取古書今講。現今的飲食等等一切都不同於以前,現今的事你們要學,依著從前的原則,現在就能辦出來,所以講的都是現在實用的話。吾常說現今的事,事有好有壞,用比喻來說明。佛法有性相二宗,相宗多比喻,吾以善惡事情比喻,要清楚知道比喻的意義,你們在此聽或許可以不誤會,縱使誤會也可以來問,如禪宗有佛來殺佛,祖師可以說,你說了就有害處。因為用現今的事來比喻,所以吾不希望你們錄音。只要還有精力,必定為你們說,沒有什麼祕密,吾講《論語》,不要錢,只希望眾生好而已。」以上這一段是雪廬老人說明他講這個書的一個原則。
下面講,「這一篇為公冶長篇。從前人講孔子書,例如清朝末年上學,吾親耳聽,親眼見,都沒有虛偽,但是恐怕也有錯。孔子是聖人也是如此,若不親聞,更不可靠。比如孔子在陳絕糧,在坡野煮飯,風沙飛入鍋裡,顏淵惜福,把和著沙的飯吃了。子貢親眼見到,以為顏子先吃,告訴孔子,孔子就要顏淵先將飯供天。顏淵說,因為飯和著沙,不敢丟棄,先吃掉了,所以不能供先人,如此才真相大白。所以親眼所見,也未必是真。」這個是顏淵惜福,把和著沙的飯都吃了,不敢拿去供天、先供養老師,自己把它吃掉了。這是講子貢看到了,向孔子報告顏淵先吃了。這個親眼看到的事情還會有誤會,如果沒有進一步去詢問、了解,就誤會了。也就是講這一章書它的重點,就是有一些事情的確是誤會造成的,我們要進一步去了解實情,縱然看到了,還要去確認,這樣才不會造成差錯。
「吾所說都有根據,漢儒就是有根據才說。從前的儒者,多是闢佛為異端,例如朱子偷佛法而罵佛法,這是主敬存誠嗎?但是儒者都以五經為證據,因為五經是孔子審查過的,這是古代儒者的態度。大家還願意聽,其餘外頭的人多不聽,自從打倒孔家店以後,便相信不中不西。再來是學美國,凡是美國所說的,即使錯了也信,風氣就是如此,以為相信的人合乎科學,不信的人就是迷信。」美國錯了,也跟著錯了,認為這是科學,那不相信美國的人那就是迷信,現在的中國人是這樣的。
「為什麼要講這些話呢?因為公冶長章,只有事實,沒有理論,必須交代這些話,而後說了才可以信。」這一章書雪廬老人先給我們指點出來,它是有這個事實,但是沒有理論,所以必須先交代這些話然後再說,大家才可以相信。裡面比如說公冶長他懂得鳥語,有這個事實,但是沒有具體的理論,他的確有這個事情。所以雪廬老人這裡先給我們說明這一章書它的一個重點。好,下面我們就來學這一章書,「公冶長第五」,第一章。
【子謂公冶長可妻也。雖在縲絏之中。非其罪也。以其子妻之。】
『子謂公冶長可妻也,雖在縲絏之中,非其罪也,以其子妻之。』「從前男女婚配以德,今人以財。公冶長,人們以為無品性」,大家認為他被關了、坐牢了,沒有品德,但是孔子偏偏把他的女兒嫁給他。「為什麼人們不理公冶長呢?因為他犯罪,其實他並沒有犯罪,是人們都誤會他,官府也誤會。孔子覺得他的人品好,所以以子妻之,將女兒嫁給他作妻子。古注有說,以兄之子妻南容,是尊重哥哥。這是無根據的言語,難道孔子與該注者商量過了嗎?」這個注解的人有沒有跟孔子商量過?有一些注解是沒有根據的,這裡雪廬老人給我們指出來。
「公冶長為何犯罪?從前四書有注解,人們以為是不經之談,不採取。其實是公冶長懂得禽言獸語,六經中的《周禮》也有記載,不但有人能懂禽言獸語」,懂得禽獸的語言,「連飛花落葉也都有人懂,跳蚤也會跳舞」。「佛經上,床下螞蟻打架、互罵,修行者聽得到」,這個修行人,有定功的人聽得到。
「《四書摭餘說》,周櫟園《書影》說,可知公冶長懂鳥語的故事」,公冶長懂得鳥獸的語言。
「按《周禮.秋官》:夷隸掌與鳥言,貉隸掌與獸言。」在《周禮.秋官》,有掌管鳥獸語言的官職,就是跟鳥獸溝通的。
「《左傳.僖廿九年》:介葛盧來,聞牛鳴,曰:是生三犧,皆用之矣,問之而信。夷隸疏曰:《春秋傳.賈服注》,益以八律之音,聽禽獸之鳴。《秦風疏》引蔡邕云:伯翳綜聲於鳥語,葛盧辨音於牛鳴。是伯益嘗明是術,故堯命作虞(虞官,乃管曠野禽獸)以適其嗜欲,知其情狀。(由焦尾琴故事,可知)」
「唐代時,晚上聽鐘聲便知:非高僧證道,即詩人得了詩。中國學問就是如此!此段經文注重要找證明,重視明瞭事實。」這段經文注重在找證明,重視明瞭這個事實。
以下舉出焦尾琴的故事,聽那個聲音就知道它是什麼東西、什麼意思。「在《搜神記》記載了這個故事:在吳地有人用桐木燒火做飯,蔡邕剛巧經過,聽見桐木在火中爆裂的聲音有點異常,他說這是一塊良木!他要求燒飯的人將木頭賣給他,於是他們匆忙的自火中抽出木頭」,把這塊木頭抽出來,趕快把它火熄掉。「後來蔡邕把桐木製成一張琴,彈奏起來聲音果然很甜美」,非常好聽。「可是琴的尾部」,尾端已經被火燒焦了,「因此蔡邕稱它為焦尾琴」。所以焦尾琴的典故是這麼來的。
這一章主要是說,有的人他有特異功能,現在話講特異功能,他聽得懂鳥在講話,野獸在講話,也能夠辨音於牛鳴,牛在叫了,是什麼事情;又舉出焦尾琴,聽到燒木頭的聲音,就知道這塊是什麼木頭,是一個好木頭,用聽聲音去辨別這些事物。這些都是事實,因此要去證明,缺少理論,但是這些理論都在佛經裡面。
好,今天這一章書我們就先學習到這個地方,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