淨宗同學修行守則—殺生之罪,苦報無量 悟道法師主講 (第七集) 2021/5/28 台灣台北靈巖山寺雙溪小築 檔名:WD13-005-0007
《淨宗同學修行守則.律要節錄》。諸位同修,及網路前的同修,大家好。阿彌陀佛!請放掌。請大家翻開《淨宗同學修行守則.律要節錄》第二十九頁,從第五行二十二條這裡看起:
【二十二、偈云:悲心施一人,功德如大地。為己施一切,得報如芥子。救一厄難人,勝餘一切施。】
我們今天從這裡看起。『悲』是慈悲心,就是以清淨、平等、慈悲心布施一個人,『功德如大地』。這形容比喻功德就像大地那麼大,為什麼?因為稱性,他是從自性性德流露的,他沒有界限,果報就很殊勝。下面說『為己』,「己」就有界限、有分別,不平等了。用這種心布施,得報就小,『得報如芥子』,「芥子」就是芥菜子,芥菜子一點點。所以布施的功德大小就是看心態,用什麼心來布施,同樣布施一塊錢,你悲心布施,「功德如大地」;如果為自己來布施,得到福報像芥子。這就是布施的心量要大。
『救一厄難人,勝餘一切施。』「厄難」就是他遇到災厄、災難的人,這是比布施平常的人要殊勝,因為他很迫切、他很需要,他非常緊急需要幫助,在這個時候就勝過其他平常一切的布施。比如說一個人口渴,渴得快死了,這個時候你供養一杯水給他,真的是像甘露一樣。他餓了好幾天,餓了三天都走不動,布施一碗飯、菜給他吃,這個跟平常是完全不一樣的。「勝餘一切施」,勝過其餘一切布施,因為他正迫切、需要的時候布施給他,解除他的災厄、他的困難。所以這是佛教我們的。這一條也都是要以此類推,布施救人家的災厄、災難,特別有災難的時候及時來布施,這個也是都涵蓋這句裡面。這個就以此類推,很多,像現在天災人禍這麼多,遇到災難的人,他很迫切需要人家去幫助、去救濟他,這個時候能布施就很殊勝了。
另外,舉一個例子,像發生車禍,趕快去救濟,那很緊急。過去那個時代跟現在這個時代,人的觀念不一樣。過去人大家存心都厚道,很仁厚,不會懷疑人。所以有人發生車禍,有人就好心去幫忙,這個人很快就得到解救。現在這個時代,有人發生車禍,誰也不敢去,為什麼?因為曾經有人好心去救人,反而被誤會他是肇事的,那個肇事的人已經跑掉了,然後家屬一來就認定去救他的這個人是肇事者,弄得去救人,還惹得一身官司,還要賠償,這個新聞報出來,後來也就沒有人敢去救人了。現在這種情況,通訊很發達,現在電話(手機)打給警察來處理,這個是最好的,醫院派救護車來,現在這樣做就是「救一厄難人」。你看到了,趕快打電話,救護車很快就來,這是舉一個例子,當然厄難的事太多了。在這個情況之下,解救一個厄難的人,就勝過其他的布施。這都屬於不殺生。我們再看:
【二十三、見他人殺生,當生慈心,愍彼行殺者,罪墮三途;其被殺者,苦痛無地。怨業既結於今生,酬報則當來不已。願得菩提,度令解脫。】
沙彌十戒第一條就是「不殺生」,跟五戒十善一樣。這一節文有三段,第一段是講殺生的人,殺生的罪業一定墮落在三途,這是很可怕的。現在人他不知道因果,造殺生業以為沒有罪,他也不相信有因果報應,不相信這些。但是佛跟我們講,如果造殺生的罪業,必定墮落三惡道,這是真的很可怕的事情。第二段是講被殺的,被殺的人決定有怨恨,這個怨恨就很難消除,於是造成冤冤相報,沒完沒了。報怨是一世比一世慘。這樁事情,我們在《安士全書.文昌帝君陰騭文》前面一段看到,文昌帝君說他過去世,一十七世為士大夫身。他過去世造的殺業,生生世世就是冤冤相報,報來報去、互相報復,這些事實能夠看到。所以從小怨,到後來變成大怨,造成大災難。
殺生吃肉這樁事情,佛在《楞嚴經》給我們講得很清楚,「羊死為人,人死為羊」。這是舉出殺生的一個例子,當然殺生不止殺羊,太多了,舉出一個例子。羊被人殺來吃了,這個羊過去世也是殺這個人,這個人過去世墮在羊裡面,他把牠殺來吃了,這一生他的罪業成熟了,墮到三惡道當羊。過去生這個羊,罪業受完,到人間來投胎做人,碰到了,換他殺牠。下一次,他又報復回來,這個再報復過去,然後殺來殺去、吃來吃去,互相殺、互相吃,六道輪迴就是這麼一樁事情,真的沒完沒了。如果沒有佛出世告訴我們這個事實真相,我們凡夫哪裡會知道?遭遇到這些果報,莫名其妙,他也不知道為什麼,真的很可憐。如果沒有佛出世,真的眾生很可憐。所以佛弟子對這個事實真相,看得很清楚,因為佛在經上都給我們講,我們讀經、聽經明白了,不能殺生。所以發願要成佛,這樣才能度脫這些迷惑顛倒的苦難眾生。
『願得菩提』,「菩提」是正覺,真正覺悟之後,才能勸導這些人把怨結解除。這是文字上表面的意思,我們讀了以後,應該有更深一層的認識,那就是決定不能跟眾生結冤仇,這是千萬要記住的。所以待人處世應當處處忍讓,菩薩六度就是教我們修忍辱,忍辱決定有好處。我們受了人家的欺負、侮辱,不必怨恨,冷靜想一想,他為什麼不欺侮別人,來欺侮我?那就是佛講的因果報應,過去世我欺侮過他、我陷害過他,這一生他來報復,他來欺侮、侮辱。所以就不要跟他計較,沒有怨恨心,不再去報復,怨結到這裡就終止了,這是真正有智慧的做法,不要再報了,報來報去,真的沒完沒了。如果受到別人侮辱、陷害,心還不平,懷恨在心,這個惡的種子、惡的業因在阿賴耶識裡面,將來來生來世遇到緣(就是遇到適當的機會)就決定報復。這個報復也不會報到恰到好處,總是會超過一點,超過一點變成又欠對方了,對方不平,又報回來,又再加一點,真的愈報愈慘。所以修忍辱,不要有怨恨心,這個怨結就了結了。所以人家來侮辱,能夠忍辱,心能夠平坦,縱然被人害死,也不怨恨,把這個帳解了,來生就會生到善處,不會到惡道去。如果瞋恨心起來就墮地獄,貪欲到鬼道,愚痴到畜生道。好,我們再看下面一條:
【二十四、殺生之罪,苦報無量,窮劫受殃,誠可愍傷。】
這個意思也好懂。為什麼會有這個現象?剛才說過,被殺的眾生產生怨恨,沒有辦法化解。他有一個非常強烈的報復心,總是等待機會,甚至於等到無量劫。這個公案在中國佛教,唐朝悟達國師是一個明顯的例子,他的怨是從漢朝結下來,袁盎跟晁錯的因緣來的,經過十世,這個冤魂跟著始終不放。悟達國師十世高僧,這個冤魂跟他十世,有護法神他無法報復。到了第十世,皇帝仰慕他的道德學問、他的行持,拜他做國師,供養他一個沉香寶座,結果他起一念傲慢心,覺得他是一人之下,萬人之上,沒有人能夠跟他比了。這一念傲慢心起來,護法神走了,過去世的冤親債主附在他身體,長了一個人面瘡,幾乎要了命。後來是四川迦諾迦尊者用慈悲三昧水給他洗滌冤業,化解冤仇,他的病才好,不然看什麼醫生都沒有用。這個公案很有名,現在佛門《慈悲三昧水懺》,悟達國師編的。所以在六道生死輪迴,實在講都是冤冤相報,報來報去的,沒有出離六道生死輪迴,真的是沒完沒了。又有句話講,「吃牠半斤,還牠八兩」,所以誰也佔不到便宜。這是因果,就是講因果報應。我們再看下面:
【二十五、佛言殺生有十罪:(一)心常懷毒,世世不絕。(二)眾生憎惡,眼不喜見。(三)常懷惡念,思惟惡事。(四)眾生畏之,如見蛇虎。(五)睡時心怖,寤亦不安。(六)常有惡夢。(七)命終之時,狂怖惡死。(八)種短命業因緣。(九)身壞命終,墮於地獄。(十)若出為人,常當短命。】
殺生有十種罪業,第一個就是『心常懷毒,世世不絕』,怨恨心、報復心非常強烈。有很多修行人,我們一般人看到修得很好的,他還有怨恨心、報復心,原因在哪裡?過去殺生的業太重,這個習氣很重,他這一生修行的功夫還伏不住這個煩惱習氣,還控制不住。縱然有持戒,但是他的定功還不夠,還伏不住強大的煩惱業習,所以他的煩惱還是會時時現行。不能說他沒有修行,有的我們看其實修得不錯,但是他就伏不住這個煩惱。他自己也知道,控制不住,脾氣一來會嚇死人,殺氣很重,大家看到都害怕,這個就是跟殺生的業有關係。「心常懷毒」,殺生業重的人,心裡常常懷有毒害眾生的心;「世世不絕」,生生世世都是這樣的心。這是殺生第一個罪業。所以「業力甚大,能敵須彌,能深巨海,能障聖道」,這是《地藏經》佛給我們講的。戒定的功夫不夠,將來去哪裡?還是墮三惡道。貪瞋痴慢的煩惱,慢歸類在瞋裡面,嫉妒跟傲慢它是屬於瞋所攝,瞋恚心所含攝的,慳吝屬於貪心所含攝的。所以戒定的功夫不夠,伏不住煩惱,將來還是會墮三惡道。他在世間也有修福,就在惡道享福。你看鬼神也有大福報,畜生道也有大福報的,比人的福報還大。過去生有修福,但是沒修慧,就是他沒有戒定,伏不住煩惱,貪瞋痴伏不住。這是第一個罪業。
第二個,『眾生憎惡,眼不喜見』。眾生不太喜歡看到他,為什麼?看到某人殺氣很重、很凶,當然眾生就不喜歡看到他,看到他來就躲得遠遠的,人家看了害怕,殺氣很重。『(三)常懷惡念,思惟惡事。』心裡常常起惡念,也常常想造惡業的事情。第四,『眾生畏之,如見蛇虎』。眾生看到他都害怕,這個事情也是真的。過去我們淨老和尚在講席當中也講過,以前他在台中蓮社聽李老師講,李老師說他一生見到兩個人的確是這個現象,面孔都帶殺氣,叫人看到就害怕,不敢接近他,那個是殺氣太重了。「眾生畏之,如見蛇虎」,好像看到蛇、看到老虎一樣,趕快躲開,不敢接近。『(五)睡時心怖,寤亦不安。』第五個罪業就是殺生業重的人,心裡常常有恐怖,「寤」就是醒過來也不安,晚上作惡夢,白天醒過來也不安穩,身心不安。為什麼身心不安?因為讓眾生不安,自己也會得到這個果報。自己給眾生帶來恐怖不安,自己也得到恐怖不安的果報,所以就常常作惡夢。心不好,殺生業重,心緒不能寧靜,生活在恐怖當中,晚上惡夢就很多。下面講,『常有惡夢』,就是惡夢很多。
『(七)命終之時,狂怖惡死。』這是死的時候不得好死,就是不能安詳壽終正寢,不能安詳的往生,死的時候很痛苦、很恐怖,很不好死、死得很難看,這都是屬於殺生的罪業。所以我們看到得到重病、惡病、傳染病,或者意外災難,這樣死的就是橫死,我們俗話講「不得好死」,死的時候不好死,死得很不好,這都是屬於殺生的業報,所以臨終也就不能夠安詳壽終正寢。這個我們淨老和尚在講席當中也講到他的父親以前打獵(我們老和尚年輕的時候跟著父親打獵打了三年),他父親四十五歲走的,他父親要過世的時候,人瘦得皮包骨,但力氣很大,一衝出去幾個人都抓不住。看到山往山跑,看到水往水裡跑,那就是生前殺生,因為打獵,在山上的野獸,槍一打,野獸聽到槍聲就驚嚇狂奔,跑了;在水裡炸魚。我們老和尚後來學佛,讀到《地藏經》,知道這是因果報應,殺生的果報,所以死的時候就不好。
所以我們現在看到很多臨命終不能安詳壽終正寢,這都是殺生的業報。得到重病,要死之前很難受、很痛苦,地上沒有洞,有洞都要鑽進去了,痛得受不了,這都是殺生的業報。為什麼?我們殺眾生,眾生會不會痛?太痛了,痛入骨髓。我們拿一根針在皮膚刺一下,都感覺很痛了。何況割、砍、剁,眾生的那種痛,真的是無法形容。造了這個業,當然自己要受這個報。人間這個是花報,還不是果報,果報在地獄。地獄出來到餓鬼,餓鬼出來當畜生,還要去還債。畜生道罪受滿,到人道來,多病短命。所以,下面第八就是『種短命業因緣』。短命業,為什麼壽命短,人為什麼會短命?短命真正的因緣是殺生,這個因果一定是相應的。為什麼?因為眾生牠的壽命沒到,沒到你就把牠結束了,就把牠殺死了。本來牠的壽命還很長,你提前終止牠的壽命,讓牠的壽命減短,自己將來當然得到短命的果報。短命就是在人間壽命不長,這是餘報,就三惡道出來有餘報。還沒有墮三惡道之前有花報,先開花後結果。所以殺生的人會得到短命的果報。
所以過去我也常常跟同修分享,我俗家的姑丈,原來也是跟我們一樣住在汐止,我很小的時候,他就搬到內壢去了。我姑丈把汐止的房子賣了,去內壢買土地,自己蓋房子,做房地產也賺了一些錢。我的大表哥(姑丈的大兒子)從小就很不好養,毛病很多,所以他就到廟裡面去許個願說:我這個大兒子如果能夠把他撫養成人,將來成家結婚,我就殺一隻豬公來答謝神明。結果我大表哥三十歲那一年,經過媒人的介紹結婚了。結婚前一天,請客,請我父親去他家住,提前一天去。那個時候,我記得好像我剛剛當兵退伍的時候,四十八年前,交通還不是像現在這麼發達有高速公路(那個時候也沒有),火車每一站都停的。所以我父親就提前一天下去,去住在他家。我大表哥結婚前一天,我姑丈真的就自己去買一隻豬公,自己殺,自己祭拜。他也沒有請道士,過去做醮還有請道士念念咒,給他祝願,他都沒有,自己就買一隻豬公,真的就殺了,答謝神明。這是我父親去給他請客,都當場看到的。
第二天,就是我大表哥結婚那一天(前一天晚上也辦了幾十桌的宴席,宴請親友),酒席進行了一半,我姑丈就帶著兒子、媳婦每一桌去敬酒。敬到一半就突然倒地,口吐白沬,送到台北馬偕醫院,第二天下午就走了、就往生了。第一天辦喜事,第二天辦喪事。所以我父親看到這個情況,回來就給我們講,以後他做生日統統不可以殺豬公。我父親也沒有學佛,勸他吃素也不可能,以前也都是殺生,我從小跟我父親殺生吃肉,這個業造得很重。所以我常常生病,過去生就有這個業,這一生繼續造這個業,這一生身體不好。幸虧出家了,戒殺吃素,不然恐怕現在也不在。所以我就趁這個機會勸我父親吃三淨肉,後來還有吃花齋,初一、十五早齋,其他時間吃三淨肉。這是真實的一個故事,公案因緣。所以你看第一天殺生,第二天辦喜事,第三天辦喪事,在敬酒的時候突然倒地,這樣死當然不好,不是壽終正寢。這是「種短命業因緣」。所以短命業的因緣就是由殺生來的,殺害眾生。
『(九)身壞命終,墮於地獄。』前面講的都是花報,這個是果報,果報在地獄。死了以後墮地獄,地獄的情形也很複雜,《地藏經》也講得不少,你看各種地獄就是造不同的業因所感得的不同的地獄。《楞嚴經》也講得相當透徹,《楞嚴經》對於六道的狀況,地獄道說得最多。在二OO三年(十八年前),我們淨老和尚當時他請台中江老師畫「地獄變相圖」,後來又請一些同修去查《地藏經》,凡是經典佛有講到地獄的,都把它節錄出來,節錄出來合訂成一本,這個經題叫《諸經佛說地獄集要》。就是佛在大小乘經典有講到地獄的,統統把它節錄出來,蒐集起來合訂成一冊,專門說地獄的,這個分量也相當多。佛說地獄也是慈悲,希望眾生多認識、多了解,知道造什麼業,會感得什麼樣的地獄果報,不敢造作這樣的罪業。因為墮地獄非常麻煩,進去容易,出來難。墮到地獄,最少也五千劫,那是最少的,所以地獄去不得。地藏菩薩是專門在地獄教化眾生,地獄就是造罪業極重的人墮地獄,所以殺生是墮地獄主要的一個因素。
『(十)若出為人,常當短命。』這是餘報。「若出為人」,就是說地獄出來,地獄出來要經過餓鬼道、畜生道去還債,然後畜生道的債還完了,再出來到人道作人,常常得短命的果報。所以我們知道一個人短命,這是過去殺生的餘報,三惡道報受完了,到人間來還有餘報,剩餘的報還沒有報完。前面是講造的這個業因,造短命的業因,這是餘報,果報是在地獄,地獄出來還有餘報,所以這個事情非常可怕。不殺生,我們淨老和尚就節錄這幾條。下面第二十六就是偷盜這一條罪業。好,請看下面:
【二十六、金銀重物,以至一鍼一草,不得不與而取。】
這是《戒經》講的「不與取」,不與取就是說只要是有主人的物,不管是貴重的,像金銀是貴重物,『一鍼一草』,那是很輕賤的物,就是不貴重的,很輕賤的。「一鍼一草」就是講最少的、不值錢的,一鍼一草。『不得不與而取』,就是這個有主人,有主的物就必須經過主人的同意,我們才可以取。如果沒有經過主人的同意,那就不能自己去取,去取就犯了偷盜。這個戒相也很細,就連民國初年律宗的祖師,弘一大師他自己就講,五戒,其他四條戒他有把握,偷盜這條戒他沒把握,因為戒相很細,不容易持這個戒。
「不與取」,這個我們淨老和尚過去在講席當中,也常常引用台中蓮社雪廬老人他持戒的精嚴。他是在奉祀官府當主任祕書,從大陸當到台灣來,當到九十五歲才退休,當了五十年。奉祀官是以前總統府的特任官,就是孔子的七十七代嫡孫,孔德成先生請李老師擔任主任祕書,一直到台灣。在台中有一個辦公室,他們辦公的地方。公家的信紙(奉祀官府的信紙),他如果要拿來私人寫信用,那必定給孔先生講一下,這個信紙我拿來寫是我私人信件,不是公家的。公家當然不用問,那是公家辦事就不用,私人的,得跟他講一聲。他問了很多次,每一次要拿,都跟他講一次,問了當然他也煩,他說大家不都這麼拿去寫私人的信嗎?李老師就講,我拿了,我跟你講一聲,我就不犯偷盜戒;不跟你講,我拿了,我就犯偷盜戒。所以這就是講一鍼一草,一張信紙,不值錢,他持戒持得這麼細。
如果像我們一個公司機關,或者是道場,比如說我們印的信紙,如果常住有說,這個大家可以拿去,你要公家用、私人用都可以,那就沒有犯戒了,因為這就是給大家用的。或者我們公共的地方,道場負責人就是要給大家用的,像衛生間的衛生紙,這些就是給大家用的,所以這個就不是偷盜,這就是要給大家用的。水也是一樣,像飲水機,有一些就是平常常住給大家用的。不偷盜,為什麼弘一大師說沒有把握?因為這個戒很難持。我們現在只知道「不與取」,但是不知道你用得太過分也是盜。比如說用水,你都不知道節約用水,浪費水,那也是盜;浪費其他的物品,也是盜。人家送東西來,放在冰箱放到壞掉,浪費信施,那也是盜,這要知道。所以這個盜,為什麼弘一大師說他沒有把握?就是這個道理,引申得很廣泛。所以這個盜,如果沒有詳細講,實在講自己犯了戒盜,還以為自己持這個戒持得很好,這都必須要說明、要學習。
好,今天時間到了,我們就學到這一條。祝大家福慧增長,法喜充滿。阿彌陀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