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載

選擇影音主機
  • 視頻點播
  • 音頻點播
【請點選播放集數】

      滑鼠左鍵雙擊講演稿內容切換豎橫排 文字檔下載:docpdf    
 

淨土大經解演義節要—沒有父母,你從哪裡來?  (第一O一四集)  檔名:29-519-1014

  父母養育我們,不管什麼因緣來說,他對我們有恩!縱然是報怨來的,他如果要學了佛、學了聖賢的教誨,他明白了。過去生中雖然是有不善的緣,這一生當中父母養育你,沒有父母,你從哪裡來?如果這一生當中你學到聖賢的教育,你學到佛法,那父母的恩就更重了,所以殺害父母,經上講的「必入地獄不疑」,你決定入地獄。反過來,孝順父母是世出世間第一德、第一善!佛法講這人善根深厚,世間法也不例外,深厚的善根,孝順父母。淨宗的典籍《觀無量壽佛經》,淨業三福第一句就是「孝養父母」,孝養父母是第一德;殺害父母是第一大罪,天理不容,法律不許可。可是現在的法律對於殺父殺母,刑法也減輕了,在古代的法律不是這樣的,古代法律如果殺父殺母,決定是死刑,沒有緩刑的,沒有赦免的,極惡不孝之罪。

  早年李老師給我們講了一樁事情,這事情是真的,這是古時候,有這麼個地方,出了一個逆子,把父親殺了,當然判死刑。朝廷下令,這個地方的知縣(就是縣長)撤職;巡撫,就是以前的省長,記過,記大過,就是在你們治理之下,怎麼會出這樣一個惡人?你們地方官沒有盡到教化的責任。這種處分還不夠,朝廷下旨,在從前是有城牆的,縣城有城牆的,把城牆拆掉一個角,表示這一個城市這個地區出了這樣一個大不孝的人,是整個城市的恥辱,這麼嚴重!現在殺父殺母已經不是新聞,常常看見,在以前可了不得,這是大事情。民國初年,我這個年齡還能記得,政府法律裡有這麼一條叫「親權處分」。這一條法律應該是在民國二十幾年就是抗戰前後,還是抗戰期間當中廢除了,我有這個印象。親權處分是什麼?你的父母到法院告你,「我這個兒子不孝,你們把他處死」,立刻就執行,沒有律師可以給你辯駁,沒有,沒有辯駁的。為什麼?父母是最疼愛子女的,父母不要你了,你就沒有資格在社會上做人,這是親權處分。這一條法律現在沒有了,現在不講親權,現在講人權,親也沒權了。所以這是第一大罪,殺父、殺母。

  

  節錄自:02-039-0214淨土大經解演義

  

  

#